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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福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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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福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试行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福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试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2012年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10月12日


  福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08〕156号)、《民政部关于积极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若干意见》(民发〔2009〕86号)和《福建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闽政办〔2011〕257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家庭财产以及实际生活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第三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遵循下列原则:
  (一)属地管理;
  (二)低收入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三)动态管理;
  (四)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住房保障、就业援助、教育救助、法律援助等救助制度相衔接。
  第四条 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政策和实施办法。
  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对符合当地城市低收入家庭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认定并建立档案。
  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申请、审核、入户调查、管理和服务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县级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协助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发展改革、财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商、税务、物价、统计、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参与、配合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配备必需的工作人员;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采取调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必要工作人员。
  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主要用于信息平台建设及运行、入户调查、数据采集、证表印制和建立档案等。   
         
          第二章 认定标准
  第七条 确定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统筹考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住房保障和其他社会救助的关系,以满足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
  第八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两项指标组成。只有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指标同时低于相应的标准才能认定为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和财产状况标准可以根据社会救助项目类型分别制定。
  第九条 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按下列方式分别确定。
  (一)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按当地城市多人户低保标准的3倍确定(目前我市城区城市低保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为350*12=4200元,按此推算,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为4200*3=12600元)。
  (二)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家庭财产标准按金融财产和房产分别确定:
  1.家庭成员人均拥有的金融财产额度上限,按当地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年收入标准的3倍确定(目前我市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人均拥有的金融财产额度上限为12600*3=37800元);  
  2.家庭自有住房建筑面积标准按一代型(A型)45平方米、二代型(B型)55平方米、三代型(C型)65平方米为上限确定。超出住房建筑面积标准上限的部分,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元的标准折算成金融资产。
  各县(市)参照此标准制定。
  第十条 家庭收入是指申请人家庭成员在申请前一年内所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支出后的工薪收入、经营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应当计入的收入。
  1.工薪收入:包括扣除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兼职收入以及其他劳动收入;
  2.经营性净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得,扣除生产成本和相关税费后的实际收入;
  3.财产性收入:包括利息、股息与红利、保险收益及其他投资、财产租赁、房屋拆迁补偿、特许权使用、知识产权、财产转让等收入;
  4.转移性收入:包括一次性安置补偿费、辞退金、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实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军人转业费或复员费、养老金或离(退)休金、失业保险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企业职工遗属补助费、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部分、保险赔偿金、归侨生活补助费、老年人定期生活补贴、赡养费或抚(扶)养费、接受的馈赠和继承的遗产、偶然所得收入等;
  5.其他应当计算的家庭收入。
  收入的实物按发票或市场价折算计入家庭收入,特殊实物提交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核定费用从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经费支出。
  第十一条 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政府颁发的对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金、见义勇为奖励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省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二)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优待金及护理费;
  (三)在校学生获得的奖学金以及政府和社会给予的救助金等;
  (四)政府、社会组织和个人给予的临时性生活救济金;
  (五)因工(公)负伤职工的护理费及工(公)亡职工亲属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人身伤害赔偿中除生活费以外的部分;
  (六)按规定由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
  (七)各级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收入。
  第十二条 家庭成员所拥有的金融财产包括储蓄存款、股票、基金、债券、借出款项及其他资本投资。  
  第十三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公布一次。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统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县(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由各县(市)民政部门会同财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十四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申请城市低收入家庭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有固定住所的单位集体户籍人员(不含在校学生),以本人为户主向户籍地的街道(乡镇)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应当书面承诺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福建省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和财产查询授权书》。申请时应按规定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证明材料:
  1.书面申请材料;
  2.户口簿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家庭成员的工资、养老金、生活补贴(补助)等收入来源有效证明,其中单位在职人员除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外,还应提供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储蓄存折或银行对账单;
  4.家庭成员所拥有的金融财产(包括储蓄存款、股票、基金、债券及其他资本投资)凭证;
  5.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凭证;
  6.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含摊位证)和纳税凭证;
  7.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情况书面声明;
  8.房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
  9.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房产登记情况证明和家庭成员承租公房情况证明;
  10.法定劳动年龄内因患大病重症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员,应提供县级以上卫生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和建议病休治疗的意见证明;
  11.县级民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的,经办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福建省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和财产查询授权书》是申请人同意授予县级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权力的书面凭证。公安(户籍和车辆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商、税务、银行、证券、保险等部门和机构应当凭申请人的授权书,积极配合对申请城市低收入家庭对象的收入和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定。
  (二)街道(乡镇)审核。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经办机构接到申请后,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授权书,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审查、入户调查、信息查证、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最近6个月的收入、财产及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填写《福建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并签署意见,在申请人户籍地与居住地所在社区公示不少于15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认为不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应及时通知申请人。
  (三)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接到街道(乡镇)审核意见(涉及保障性住房的,在收到县级房管部门审核后提交的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对每一个申请家庭进行复核,并在申请人户籍地与居住地所在社区公示不少于7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审批,并出具《福建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书》(涉及保障性住房的,出具意见提交县级住房保障部门)。
  自接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审核、复核、审批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含公示日和提请公安、工商、税务、社保、人民银行、证监、保监等部门核查相关信息及反馈的时间),情况特殊的可适当延长工作期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家庭,原则上不予受理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
  1.未按规定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者材料不齐全的;
  2.申请当月前两年内购置或者高档装修住房的(因拆迁或者棚户区改造等购买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的除外);
  3.已将房产赠与或者无偿转让给他人的;
  4.因住房拆迁选择货币安置的家庭尚未购置新房的;
  5.拥有私家轿车等较高价值非基本生活必需品的;
  6.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雇工的;
  7.家庭成员自费(不含社会各界或亲戚朋友资助)在高额收费的高校就学的;
  8.申请当月前2年内夫妻协议离婚或者民事调解离婚时,自愿放弃全部或者大部分财产权利的;
  9.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劳务的。
  第十五条 申请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1.有上述不予受理情形之一的;
  2.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不符合低收入家庭标准的;
  3.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家庭日常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城市低收入家庭标准的;
  5.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情况的;
  6.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中被查证有伪造证件或虚假证明的。
  第十六条 只有当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或者其他社会救助时,城市居民家庭才能提出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与社会救助无直接关系的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民政部门可不予受理。
  对于廉租住房救助的申请,应先由住房保障部门核定其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民政部门接到住房保障部门转交的符合住房状况规定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材料后,可相应开展收入核定工作。申请其他社会救助需要认定家庭收入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可直接认定为城市低收入家庭,不再重复进行家庭收入认定。
  第十七条 各相关部门、机构和个人应当为申请家庭的家庭收入和财产信息保密,不得将查询结果用于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以外的其他方面。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县级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举报箱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福建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书》有效期限1年。期满后,申请人可以申请重新认定。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定期复核制度,至少每半年复核一次。
  对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再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应当及时取消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并终止其相关待遇。
  县级民政部门、街道(乡镇)应当随时受理申请,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完成对申请家庭的审核、审批工作。
  第二十条 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档案,将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成员、收入、财产以及享受到的所有社会救助项目情况,及时登记归档。
  第二十一条 逐步建立城市低收入家庭审核信息管理系统,有效利用公安(户籍和车辆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银行、证券、保险、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和机构的数据,实现信息共享,方便信息比对和核查,建立科学、高效的收入审核信息平台。
  第二十二条 各级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实现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民政部门负责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核定和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做好政府联合征信系统中各相关信息的交换、更新及维护工作,配合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部门研究建立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财产信息协查运作机制;
  金融管理部门负责联系协调各金融机构,配合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部门,研究建立城市居民家庭金融财产信息协查运作机制;
  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开展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资金保障,指导、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做好有关工作经费的落实拨付工作。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所需的设备购置、人员考核培训、日常办公等经费,应足额列入市、县两级政府财政预算,以确保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正常开展;
  人事(编制)部门负责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实施机构的人员配备工作,让各级民政部门在落实必要的工作人员和经费基础上开展工作;
  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提供家庭成员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信息,家庭成员的就业或失业登记情况等信息,并做好有关信息的协查工作;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家庭住房状况的信息,并做好有关信息的协查工作;
  住房公积金中心负责提供家庭成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情况的信息,并做好有关信息的协查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提供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辆信息,并做好户籍等有关信息的协查工作;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家庭成员的工商营业证照登记情况等信息,并做好有关信息的协查工作;
  税务部门负责提供家庭成员的纳税情况等信息,并做好有关信息的协查工作;
  统计部门负责提供拟订低收入家庭标准的相关统计数据;
  卫生部门负责确定指定医疗机构,为因患大病重症暂时失去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员提供疾病诊断证明;
  信息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信息交换和实时更新工作,保障信息核查系统的有效运行;
  监察部门负责对各部门落实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有关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
  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等金融机构根据低收入认定申请家庭的书面授权,配合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部门做好对申请家庭成员的银行存款等金融财产信息的协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申请低收入认定的家庭,不如实提供相关情况、隐瞒家庭收入和财产、骗取城市低收入家庭待遇的,县级民政部门有权不予认定或者取消其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并纳入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建立的信用体系;对于已经取得的社会救助款物,由专项救助主管部门予以追回。对骗取国家资金和财物的,5年内不得再申请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不如实提供申请城市低收入核定的家庭及家庭成员有关情况,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由县级民政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建立的信用体系。
  第二十五条 城市家庭收入审核、审批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福建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福建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书》和《福建省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和财产查询授权书》的式样,由省民政厅统一制定。
  第二十七条 《福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等社会救助政策对城市低收入认定标准有具体规定的,认定标准低于本办法标准的,按其规定执行不变;高于本办法标准的,不属于低收入认定范围。
  没有明确规定低收入认定标准的救助项目,统一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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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国有资本监管办法

铁道部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铁路国有资本的监督和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以及铁道部《铁路国有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铁路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是指铁道部作为铁路国有资本出资者的代表,对投入到铁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资本的营运状况进行监督、控制和管理。
第三条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的目的是:实现政企分开,落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促进企业事业单位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条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工作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监管”的原则进行。铁道部负责部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本监管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部属各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国有资本的监督和管理,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铁道部(财务司)备案。
第五条 铁道部对全路国有资本的监管实行分工合作。部长办公会议对部属各单位国有资本监管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人事、劳卫司,纪委、监察局,审计中心各负其责,财务司负责全路国有资本监管日常工作。部直属企业和多经管委会负责所管企业的国有资本的监督和管理,部直属企业和多经管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六条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的方法是建立国有资本监管报告制度、财务监测指标分析制度和国有资本监管工作检查制度,形成对企业、事业单位的评价制度和经营过程中的预警机制,并建立处罚制度。

第二章 国有资本监管的范围和内容
第七条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的范围包括:
铁路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铁道部)出资兴办的铁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实际上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单位(以下简称被监管单位)。
第八条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的主要内容是:
1.对铁路企业事业单位贯彻国家财经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情况进行检查。
2.对铁路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情况,对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真实性,以及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进行监督。
3.对铁路企业事业单位有关财务指标进行监测、控制和分析。
4.对铁路企业事业单位国有资本监管工作进行检查。
5.对铁路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综合及单项评价和风险预警。
6.对违纪违规的铁路企业事业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实行处罚。

第三章 国有资本监管报告
第九条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报告制度指被监管单位定期将本单位国有资本营运状况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告。
第十条 铁路国有资本监管报告包括:
1.填报国有资本监管报表(报表另发,以下简称监管报表)。
2.对铁路国有资本、权益以及债权、债务等项目的变动原因,对企业效益情况和发展趋势作综合说明。
3.对以下有关重大问题要单独说明:
(1)企业要对对外投资是否严格按投资程序办理进行说明;同时对对外投资在3000万元及其以上的项目是否经过审批,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的项目是否报送核备进行说明。
(2)企业要对提供担保和进行财产抵押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进行说明。
(3)企业发生单笔业务在1000万元以上的贷款要进行说明。
(4)企业对计入“待处理财产损失”帐户且每笔损失20万元以上,期间累计损失50万元以上的情况进行说明。
(5)企业要对资产重组、改制等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一条 各铁路局,工程、建筑、中车、物资和通号总公司,应当按季进行国有资本监管报告。各相关指标应与决算口径保持一致。
第十二条 其他单位每年进行一次国有资本监管报告。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应按时将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报部,可不再作监管报告。
第十四条 铁路事业单位由于资产管理的特殊性,可不单独作“国有资本监管报告”,但其“对外投资”和“固定资产”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每年随决算进行一次报告。发生“对外投资”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或者“固定资产”盘亏、报损,单项20万元及其以上的情况,要进行说明。
第十五条 被监管单位应按决算报送时间和渠道,将编制完成的监管报表,连同相应的说明一式两份报部(财务司)。

第四章 财务监测指标报告
第十六条 财务监测指标报告制度是指被监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财务指标报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据此形成对被监管单位的监测通告。
第十七条 财务监测指标如下:
1.销售收入
2.销售成本
3.利润总额
4.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5.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6.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7.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8.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9.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
10.资产损失比率=待处理资产损失净额÷期末资产总额×100%
11.应收帐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净额÷平均应收帐款余额(运营企业不报此指标)
12.产值利润率=利润总额÷总产值×100%(本指标只适用于施工企业)

第五章 国有资本检查、评价和预警制度
第十八条 国有资本检查制度是指监管部门对各被监管单位的国有资本营运状况,定期地进行检查,同时对国有资本监管中的突出问题以及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发现的企业经营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九条 国有资本评价制度是指监管部门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对被监管单位一定经营期间的资本营运结果、财务状况和经营效果进行单项或综合的定性定量地分析,对被监管单位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
单项分析评价是指对被监管单位国有资本营运效果、企业偿债能力、现金流量等单项工作状况,根据所填报的“国有资本监管报表”,运用趋势分析的方法如多期比较分析、结构百分比分析和定基百分比分析的方法就其发展趋势作出评价。
对被监管单位的综合分析评价由于涉及内容较多,办法另定。
第二十条 国有资本预警机制是指监管部门通过对被监管单位的国有资本监管报告、财务监测指标的分析评价,以及对其国有资本营运状况的定期和专项检查,对其结果及潜在风险和问题向被监管单位通告。

第六章 处罚与赔偿
第二十一条 监管部门对各被监管单位的国有资本监管报告制度和财务监测指标分析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按照如下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对外投资项目,不能取得预期收益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的大小,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对单位按损失金额的5%~20%处罚;对主要领导和决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济赔偿,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由个人单独决策的,对决策者和直接责任人从重处罚,并责成决策者负责追回不良投资。
第二十三条 对履行担保责任,或者履行抵押责任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金额的大小,对单位按损失金额的5%~20%处罚;对主要领导和决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济赔偿,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而由个人单独决策的,对决策者从重处罚。
第二十四条 企业发生财产损失,每笔损失10万元以上,累计损失超过50万元的,对单位按损失金额的5%~20%处罚;对主要领导给予行政处分,同时处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对直接责任人调离工作岗位,同时处以本人三个月工资或按损失金额1%~5%进行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对铁路企业资产重组、改制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其他重大损失,损失金额达20万元以上,累计损失超过50万元的,对单位按损失金额的5%~20%处罚;对主要领导和决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处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对各单位不按规定进行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和核算,违法筹集、使用和管理资金,造成重大损失的,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对企业、事业单位采取虚列或者隐瞒收入,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支出等手段,形成经营亏损、潜亏挂帐,人为调节财务成果;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帐簿或者在法定会计帐簿之外,设置起同等证明效力的会计帐簿,或者设置“小金库”,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损害国家资本或者其他投资者利益,未构成犯罪的,除追还被侵占、挪用的资金外,对单位按2万元~50万元进行处罚;对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经济赔偿;对其他有直接责任的财会人员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经济赔偿,同时解聘所任职的技术职务,并记录于会计证。
2.对违反铁道部《铁路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现金管理办法》(铁财〔1996〕107号),造成损失的,损失金额在3万元及其以下的,给予单位主要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行政记大过以下的处分,并处以本人2个月工资以下的经济赔偿;损失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处以本人3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单位主要领导人和有关责任人员撤职处分。
第二十七条 对不按时报送国有资本监管报告和财务监测指标,甚至弄虚作假,造成较坏影响的单位和主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八条 违反“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任者,从重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1.强制下属人员违反有关法规的领导人员。
2.擅自作主或者主动策划违反有关法规规定的财会人员。
3.阻挠、抗拒监督检查或者拒不纠正错误的。
4.屡查屡犯的。
第二十九条 违反“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任者,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1.自己主动查出并及时纠正,积极减少损失的。
2.劝阻无效,保留意见的决策人员。
3.抵制无效,被迫执行的经办人员。
第三十条 对单位和对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由各级财务部门或者审计部门作出决定;对责任人员的纪律处分,由财务或者审计部门提出建议,由有关部门作出决定。
第三十一条 单位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受理部门在接到复查申请30日内进行复查。复查期间,处罚决定应当执行。
个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按照规定的申诉程序办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财务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涉及的有关报表及编制说明由财务司负责制定下发。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习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宣讲提纲》的通知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学习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宣讲提纲》的通知


2005-04-18

教社政〔2005〕10号


  2005年1月17—18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李长春、陈至立同志分别发表了重要讲话。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教育战线掀起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高潮,使高校广大师生员工更加深入全面地学习领会全国会议精神,现将我们根据胡锦涛、李长春、陈至立同志在全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编写的《学习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宣讲提纲》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高校可将该《宣讲提纲》发至院系(部、处、室),做到师生员工人手一册,认真组织学习,并将学习情况及时报我部。

学习贯彻落实中发〔2004〕16号文件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宣讲提纲

  2005年1月17—18日,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胡锦涛、温家宝、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罗干等中央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胡锦涛、李长春同志作了重要讲话,陈至立同志作大会总结。胡锦涛同志讲话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时代、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阐述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工作的指导思想、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号召全党全社会和高等学校共同努力,把大学生培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讲话高屋建瓴、统揽全局、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行动纲领和指导方针,是全面开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新局面的强大动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我们党站在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高度,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全局高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时代高度,继抓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之后针对青少年健康成长作出的又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重大决策,这充分体现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政治上的远见卓识,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大学生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学习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李长春、陈至立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会议精神如下:

  一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造就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这是从党和人民的事业长远发展出发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

  会议指出,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是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发展中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正确认识和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度重视从政治上思想上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毛泽东同志提出了培养造就千百万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的战略任务。明确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邓小平同志反复强调,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一定要教育好我们的后代,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一代新人。江泽民同志也多次强调,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使他们能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是一个关系我国教育发展方向的重大问题。长期以来,为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我们党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了不懈努力。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人民的事业之所以能够不断发展进步、充满生机和活力,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我们党成功地为社会主义事业源源不断地培养造就了一批又一批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会议指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伟大而光荣的任务,又是艰巨而长期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为之不懈奋斗。我们必须把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而培养德才兼备的大学生则是这项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目前,我国包括本科生、专科生和研究生在内的在校大学生约有2000万人。他们是未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中坚力量,在他们身上寄托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状况、道德品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如何,不仅直接关系现阶段中华民族的素质,而且直接关系未来中华民族的素质。特别是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如何,更是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要使大学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不仅要大力提高他们的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大力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养造就千千万万具有高尚思想品质和良好道德修养、掌握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丰富知识和扎实本领的优秀人才,使大学生们能够与时代同步伐、与祖国共命运、与人民齐奋斗,这对于确保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而实现现代化的宏伟目标,确保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只有真正把这项工作做好了,才能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代代相传、长治久安。

  会议总结,近年来我们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累了重要经验,取得了积极进展。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我国教育科技事业不断发展,为大学生在思想政治方面健康成长提供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开辟了更加广阔的空间。我国当代大学生生活在改革开放的伟大时代,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胸怀远大理想,勇于自立自强,富于探索精神,乐于接受新生事物,对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充满信心。我国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在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的环境中,大学生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受到各种思想文化的影响明显增多。目前,在一部分大学生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的思想问题,主要是:有的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有的社会责任感不强、团结协作意识较差,有的艰苦奋斗精神不足、心理素质脆弱,有的受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影响较深。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利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意识形态领域历来是敌对势力同我们激烈争夺的重要阵地。在当前的国际国内条件下,敌对势力同我们争夺下一代的斗争依然十分尖锐复杂。他们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向我国大学生传播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观点、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企图用潜移默化的方式使年轻一代全盘接受西方的价值观和政治制度,最终达到他们推翻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目的。我们决不能丧失警觉。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在大力提高大学生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同时,下功夫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增强政治鉴别力,有效防范和抵御敌对势力的思想渗透。

  会议分析认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还面临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比如,如何更有效地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大学生头脑,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如何广泛深入地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大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如何针对大学生的思想特点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一些学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这些课程和学科的吸引力、感染力、说服力;如何引导大学生既积极学习和正确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又自觉鉴别和抵御各种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如何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切实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到大学生心坎上;如何引导大学生形成健康的心理素质,促进他们更好地应对人生和社会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如何积极主动地运用现代科技手段,使大学生能够通过现代信息传播渠道接受积极健康的思想文化;如何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于高校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形成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机制;如何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形成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如何组织和协调社会有关方面的力量,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等等。这些都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面临的新课题,也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主要方面。解决好这些问题,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极为重要。

  会议强调,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要求。能不能不断培养造就政治坚定、知识丰富、能力胜任、作风优良的党政干部队伍,是涉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大学生是高层次人才和党政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来源。切实把大学生培养好,我们就能够为党政干部队伍源源不断地提供优秀人才。同时,人民群众殷切期望大学能够把他们的子女培养成才,培养成对祖国、对人民、对社会的有用之才。切实把大学生培养好,是我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亿万家庭最大愿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狠抓落实,切实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

  会议指出,中发〔2004〕16号文件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这是全面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努力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会议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四项主要任务,一是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是一个政党治国理政的旗帜,是一个民族奋力前行的向导,也是有志青年奋发向上的动力。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紧紧抓住理想信念教育这个核心,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切实促进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大学生头脑,使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真正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认真解答大学生关心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为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提供正确理论指导和强大精神支柱。要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开展中国革命、建设、改革教育,开展基本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使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国家的前途命运,正确认识自己的社会责任,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同时,要积极引导大学生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要使所有大学生都明白,党和人民对当代大学生寄予殷切期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大学生去建设,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大学生去奋斗,青春只有在为祖国和人民的真诚奉献中才能更加绚丽多彩,人生只有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伟大事业才能闪闪发光。要教育广大大学生树立理想、坚定信念,自觉地把自己的人生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联系起来,树立为祖国繁荣富强贡献青春力量的远大志向;珍惜年华,刻苦学习,努力用人类创造的一切优秀文明成果武装自己,掌握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真才实学;深入群众,投身实践,切身感受时代脉搏,虚心向人民学习,认真克服自己的弱点和不足,更快更好地成长和成熟起来;磨炼意志、砥砺品格,树立用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时刻准备着担当历史重任,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中谱写壮美的青春之歌。

  二是要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民族精神教育。牢固树立爱国主义思想,是使各类人才能够坚定不移、百折不挠地为祖国、为人民贡献智慧和力量的重要思想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具有强烈的爱国主义思想。要在大学生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倡导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人心凝聚、社会和谐的思想和精神,倡导一切有利于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引导大学生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做到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要深入开展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使大学生了解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建立和建设新中国的奋斗中表现出来的革命气概,懂得中国共产党是民族精神的继承者和创造者,要把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既大力弘扬民族优良传统,又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大庆精神、“两弹一星”精神、雷锋精神、抗洪精神等革命传统和时代精神,努力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中国革命传统和改革开放的时代精神深入人心。

  三是要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形成良好的道德情操和道德修养,能够自觉遵守道德规范、进行道德自律,是一名合格人才和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越是高层次人才,越应该具备道德自律能力。大学生时期是人生形成自觉道德意识的重要阶段,在这个时期形成的思想道德观念对他们一生影响很大。高校应该把帮助和促进大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情操和道德修养摆在重要位置。要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把道德实践活动融入大学生学习生活之中,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要加强法制教育和诚信教育,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守信意识,使大学生提高守法守规的自觉性,认识诚实守信的品德是立身之本、做人之道,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讲诚信、讲道德,言必信、行必果。我国人民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孕育的传统美德,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重要精神力量。在这方面,我国经济史、政治史、科学史、哲学史、思想史、文学史、艺术史等都积累了丰富的思想材料。要按古为今用、去粗取精的要求,充分运用它们来熏陶教育大学生。比如,要引导大学生树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理想抱负,培育“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爱国情操,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崇高志向,养成“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打开厚德载物、达济天下的广阔胸襟,积蕴舍生取义、见义勇为的英雄气概,实践公正无私、戒奢节俭、防微杜渐等修身之道,等等。要通过多种方式,把道德教育搞得丰富多彩、生动活泼、扎实有效。

  四是要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基本素质教育。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全民族素质具有重大意义。高校教育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引导广大大学生既要学会做事,又要学会做人;既要打开视野、丰富知识,又要增长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既要发展记忆力、注意力、观察力、思维力等智力因素,又要发展动机、兴趣、情感、意志和性格等人格因素;既要增添学识才干,又要增进身心健康。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加强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教育,加强集体主义和团结合作精神教育,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协调发展,引导大学生在增长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提升思想政治素养,知行合一,德才并进。

  三

  会议强调,要坚持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既要认真坚持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积累起来的宝贵经验和被实践证明是正确的行之有效的重要原则,又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根据时代发展的要求,不断在观念、内容、方法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改进创新,不断总结和创造新经验,要在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增强实效性三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高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基地,必须把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办好高校,首要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我国高校办得怎么样?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得怎么样?首先要看培养出来的大学生是不是合格,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是不是合格。全国高校都要始终不渝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充分发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的作用,全方位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多方面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为培养和造就一代新人做出贡献。

  二是要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既充分发挥学校的教育引导作用,又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思想政治教育要取得实效,既要加大教育引导的力度,又要激发受教育者的内在动力。要切实加强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这三支队伍建设,特别是要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使他们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更大作用。要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把优秀大学生吸收到党内来,把党支部建在班上,使学生党支部成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使学生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充分发挥团组织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势,把广大学生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竭诚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要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开展生动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要积极调动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着力加强班集体建设,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作用;要加强对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高度重视学生生活社区、学生公寓、网络虚拟群体等新型学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是要坚持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既搞好课堂教育,又注重引导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教学的主导作用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理直气壮地讲授马克思主义。要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手段,努力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学科课程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精心组织编写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教材,努力形成以当代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要发挥各门课程的育人功能,深入发掘其思想政治教育资源,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大学生学习的各个环节。要引导大学生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引导大学生走入社会这个思想政治教育的大课堂,探索和建立与专业学习、服务社会、勤工助学、择业就业、创新创业相结合的社会实践新机制,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在自觉广泛的社会实践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提高道德境界、增长知识才干。要大力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

  四是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际效果。思想政治教育既要教育人、引导人,又要关心人、帮助人。大学生处在思想成长阶段,他们的思想不仅容易受到社会环境中各种因素的影响,也容易受到个人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的影响。因此,他们的一些具体思想问题,有些需要通过提高思想认识来解决,有些则需要通过解决他们所遇到的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来解决。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既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耐心细致,循循善诱,进行疏导、开导、引导,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又要关心人、办实事,以情感人,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成长过程中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要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服务学生,为大学生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改善学习条件,加强就业服务指导,帮助贫困家庭大学生完成学业。针对当代大学生的特点,要注意抓好心理健康咨询和教育工作,促使大学生们形成和保持健康的心理素质。

  五是要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把思想政治教育融于学校管理之中,建立自律与他律、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思想政治教育要取得成效,不仅本身要加强力度、改进方法,还要充分发挥管理的作用,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严格照章办事,通过规范大学生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促使学生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社会公德,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大学生的内在潜能,激发大学生的自律意识,使自律与他律相辅相成。要探索和创新大学生管理的方式、方法和手段,寻求行之有效的载体。要加强学生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学生管理队伍。

  六是要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坚持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当代大学生接触新事物多,信息面广,思维敏捷,这些特点要求我们必须不断探索新途径、研究新方法,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代感和实效性。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探索和把握大学生思想成长的规律,认真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解决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抓住影响大学生思想政治观念形成和发展的关键环节,确定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因人施教,做到入耳、入脑、入心。要研究大学生的行为特点,探索大学生思想认识与环境变化的内在联系,创新教育方法和手段,确定合适的内容,选择恰当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活动。网络技术等现代传媒技术的发展,给大学生的生活、学习和思维方式带来了深刻影响。这既给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要根据大学生接受信息途径发生的新变化,全面加强校园网建设,善于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传媒,把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有机融入其中,开展生动活泼的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增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形成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体系,牢牢把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动权。

  四

  会议指出,要抓住中心,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关键是要抓住一个中心。这个中心就是以育人为中心,牢固树立“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的思想观念,把育人融入于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贯穿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努力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局面。围绕这个中心,突出八个重点,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力争在短期内抓出成效。

  一是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体现了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要求。抓好这项工作,就抓住了用科学理论武装大学生的首要问题。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中心内容,完善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程体系,向大学生系统地讲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近现代史和道德与法律,帮助大学生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紧密结合国际局势和时代发展要求,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紧密结合大学生思想实际,精心编写好针对性和实效性强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要改进教学方法,倡导启发式、参与式、研究式教学方式,加强教学实践环节,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不断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理论素养、科研能力和教学水平。各高校要把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摆在重要位置,实现锦涛同志提出的力争在几年内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情况有明显改善的目标。

  二是要加强形势政策教育。要建立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形势政策教育。定期编写形势政策教育宣讲提纲,建立形势政策教育资源库,为大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形势政策教育学习材料。一些国家机关和地方党政负责人要带头为大学生作形势报告。学校要紧密结合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和大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三是要用马克思主义指导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教学。哲学社会科学多数学科都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程担负着帮助大学生坚定社会主义政治方向,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提高思想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的重要职责。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有很多是专业学科,更容易引起大学生的兴趣和重视,对大学生思想的影响更直接、更深刻、更长远。在学习借鉴西方哲学社会科学有益成果的过程中,必须从中国的国情和实际出发,始终坚持用当代马克思主义统领哲学社会科学教学,既要破除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又要坚决抵制各种否定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观点,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贯穿到哲学社会科学教学活动之中。要精心组织编写全面反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中共党史以及政治学、社会学、法学、史学、新闻学和文学等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教材。要积极推进理论创新,回答大学生普遍关心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努力形成以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要建设一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贯中西、理论功底扎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队伍。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确保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的正确导向。

  四是要大力加强师德建设。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学生成长进步的导师。高校所有课程都具有育人功能,所有教师都负有育人职责。长期以来,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但在新形势下,教师队伍建设也出现了不适应的状况。加强师德建设势在必行,这是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要抓住教师职前培养、职后培训、职务聘任等关键环节,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加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育,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教育。以马祖光等先进人物为榜样,引导广大教师继承中华民族的优良师德传统,结合时代要求,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树立“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崇高目标,严于律己,以德施教,以高尚情操、丰富学识和人格力量影响教育学生。要教育引导教师深入发掘蕴涵在各门课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在知识传授过程中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估体系,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全面提高师德水平,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五是要深入开展社会实践。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也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途径。要牢固树立实践育人的思想,引导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国情,体察民情、增长才干。要探索建立社会实践的长效机制,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考核体系,规定学时和学分,使社会实践制度化、规范化。对于教育实践、军政训练、专业实习、社会调查等教学环节实践,学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供保障。对于“三下乡”、“四进社区”、西部支教等志愿服务和勤工助学,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给予支持。对于社会公益活动、红色旅游等学生自愿参加的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和高校要加强引导,制定优惠政策,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在企业、部队、城市社区、农村乡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建立相对稳定的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

  六是要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对大学生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有着潜移默化的深刻影响,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要努力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不断满足大学生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大学生提高素质和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要努力加强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优化校园文化环境,营造良好的校园育人氛围。大力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和娱乐活动,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要加强学校宣传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决不给错误观点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坚决抵制各种有害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大学生的侵蚀和影响。要加强校园网建设,建设一批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性于一体的主网站,使校园网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新渠道、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全面服务大学生的新平台。要综合运用技术、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强校园网络信息管理,有效引导网上舆论,牢牢掌握网上思想政治教育主动权。

  七是要充分发挥高校党团和学生组织的重要作用。高校党团和学生组织体系完整、覆盖面广,是思想政治教育的特有优势。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以班级、年级为主,切实加强班级、年级党团和学生组织建设。要重视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教育引导优秀大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坚定信念,实现本科学生班级“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目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使其成为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坚强堡垒。要发挥共青团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势,抓好团支部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竭诚为大学生成长成才服务。要发挥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引导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八是要切实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高校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职责,其主体是学校各级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他们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要把建设好高素质、高质量和高水平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中之重。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加强辅导员、班主任建设问题。他们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大学生朝夕相处,工作在思想政治教育第一线,对大学生成长成才影响很大,其作用不可替代。要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的选拔培养那样重视辅导员、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像关心业务学术骨干的成长那样关心辅导员、班主任的成长。中发〔2004〕16号文件明确要求,院(系)的每个年级都要按适当比例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辅导员,每个班级都要配备一名兼职班主任,各地各高校一定要抓好落实。要组织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人才培养工程,选拔推荐辅导员、班主任等思想政治教育骨干继续深造。要建立完善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在政治上爱护、业务上提高、生活上关心,使他们工作有条件、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广大的辅导员、班主任要热爱本职工作,主动学习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方法,深入到大学生之中,加强与大学生的沟通,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会议指出,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要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为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思想政治教育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必须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引导学生与服务学生结合起来,既要教育人引导人,又要关心人帮助人,为大学生健康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一是要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做好这项工作,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体现了社会公正,教育公平,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要认真落实国家关于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相关政策,有关部门要尽快落实助学贷款各项措施,各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高校要确保收入的一定比例足额用于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政府和高校要为贫困家庭学生勤工助学创造条件。要在全体学生中加强艰苦奋斗、自立自强、勤俭节约教育。在资助贫困家庭学生时,要注意方式方法,体现人文关怀。

  二是要做好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工作,帮助大学生成才立业。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人才强国战略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广大毕业生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高校和社会的稳定。要坚持“面向市场,双向选择,完善服务,加强指导”的就业方针,建设好以政府为依托、提供公共服务的人才和就业市场,使其成为毕业生就业服务的主渠道。高校要做好就业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就业服务系统,及时了解人才需求情况,准确提供就业信息,积极为大学生就业创造条件。要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准确把握就业形势,确立符合实际的就业目标。特别要激励大学生发扬艰苦奋斗和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

  三是要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满足大学生学习生活合理需求。管理和服务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全方位育人的重要环节。要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为大学生服务紧密结合起来,了解大学生的愿望要求,关心大学生的冷暖疾苦,帮助大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要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从关心大学生学习生活的一点一滴做起,从大学生反映的一个一个问题抓起,切实加强大学生宿舍、食堂、澡堂和活动中心的管理,认真解决大学生对学习、伙食、住宿和文体活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在科学严格的管理和细致入微的服务中,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学校在后勤改革中,要把后勤社会化管理与学校育人职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服务的育人功能。

  四是要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教育,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大学生面临的学习、生活、情感和就业等压力明显增大,由此产生的心理问题明显增多。心理问题已成为影响大学生健康成长新的重要因素,要予以高度重视。要积极开展心理咨询工作,为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大学生处理好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引导大学生掌握心理调节的有效方法,提高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培养良好心理品质,始终保持积极健康向上的心理状态。

  五

  会议要求,一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上来。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他们的素质尤其是思想政治素质如何,他们能否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关系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全民族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增强我国发展后劲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这项工作是事关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的战略工程,是事关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基础工程,是事关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工程,是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一定要把中央的精神变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使命感。

  二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取得了显著成效,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的主流积极、健康、向上。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既面临难得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国际局势风云变幻,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日趋复杂,西方敌对势力千方百计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与我争夺青年一代的斗争依然十分尖锐。随着我国社会深刻变革,人们思想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进一步增强,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今后一个时期既是我国的“发展机遇期”,又是“矛盾凸显期”,热点难点问题增多,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任务极为繁重。特别是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出现,对传统教育管理方式提出了挑战,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极为紧迫。面对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内容、方法、机制、手段等方面还不够适应,存在不少薄弱环节。要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清醒地看到面临的严峻挑战,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紧迫感。

  三是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部署上来。中央明确提出了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完成好四项任务,即: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深入进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深入进行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要把握好六项原则,即: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继承优良传统与改进创新相结合。要在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导作用的同时,努力拓展新形势下的五条有效途径,即:深入开展社会实践,大力建设校园文化,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新阵地,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心理健康咨询和教育,努力解决大学生的实际问题。要发挥好三个优势,即:党的政治和组织优势,共青团在教育、团结和联系大学生方面的优势,学生会、班级、社团在实现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方面的优势。要构筑好三个方面的保障,即:大力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建设,努力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切实加强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要深刻理解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的总体部署,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

  四是要认真学习中央16号文件和全国工作会议精神。党政机关要带头学,各高校要深入学,逐段逐条地学习领会,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要对教职员工进行全员培训,在此基础上,要组织好专题研讨班。要重点抓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的学习,分期分批地培训高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以及学生骨干。要做到深刻领会,人人明白。

  会议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重大任务,要把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形成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是要切实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贯彻落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确保党和人民的事业兴旺发达的战略任务,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真抓实干,埋头苦干,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要深刻领会中发〔2004〕16号文件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结合实际制订贯彻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加以落实。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就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形势政策教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教材体系建设、大学生社会实践、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师德建设、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等工作制定具体政策措施。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经常分析大学生思想状况,及时了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要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为对高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党的建设和教育教学评估体系。要加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不断改善条件、优化手段,要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办好几件作用大、影响大的实事。

  二是要形成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强大合力。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动员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资源整合起来,使它们充分发挥作用、密切配合。各高校要切实担负起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全体教职员工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工作机制。高校所有教师都担负着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都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率先垂范,自觉承担起对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神圣职责。各级宣传、教育等党政有关职能部门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要按照分工协作的要求,认真担负起各自应尽的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工作。要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要积极营造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大学生理想信念的树立、思想品质的培育、道德情操的培养、文明习惯的养成、美好心灵的塑造,需要社会方方面面共同支持,需要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环境,特别是要大力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舆论环境、校园周边环境。宣传、理论、新闻、文艺、出版等部门和机构要增强社会责任感,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坚持弘扬主旋律,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大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对大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鼓励和支持面向大学生的公益性文化活动。要依法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活动的管理,坚决取缔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经营性娱乐活动场所,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切实维护学校秩序和社会稳定。